来源:齐鲁网
2017-01-09 09:18:01
齐鲁网泰安1月9日讯(肥城台记者马兴强)经认真审核入库申请信息,并向全社会公示。近日,省科技厅确定了2016年度第四批764家入库企业,正式纳入山东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息库。肥城市申报的肥城金隆纺织有限公司、山东泰鹏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山东泰鹏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泰鹏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大庚工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成功入库,省科技厅将针对入库企业在相关政策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据了解,申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依法在山东省范围内登记注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且依法纳税的企业法人;企业规模符合《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标准;企业产品(服务)属于国家和省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除上述条件外,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还应满足下述条件中的至少一条: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或独占许可等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拥有专有技术;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和技术性服务收入之和占企业销售收入的60%以上;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职工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5%以上;企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以上;获得过一项以上(含一项)市级以上(含市级)科技奖励;建有一个以上(含一个)市级以上(含市级)科技研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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