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1-12 15:52:01
齐鲁网泰安1月12日讯 还有十几天就过年了,很多农民工已经准备结账完工回家过年了,可是在泰安某工地工作的姜大姨却因为一个从天而降的玻璃瓶,让她无心过年。
视频截图
记者见到姜大姨的时候,大姨弯着腰低着头,旁边老伴还得搀扶着,记者弯下腰才能看到,姜大姨的双眼肿胀,不敢睁开。姜大姨告诉记者,她的眼睛现在视网膜脱位,不低头眼睛里面的水就控不出来,现在睡觉都要趴着睡。
姜大姨的老伴拿出很多病例和治疗记录告诉记者,现在老伴的右眼虽然已经做了手术,可现在近乎失明。
记者了解到,2016年10月30号中午吃过午饭,姜大姨坐在工地的一个大厅里休息,突然从她西边六七米远的地方,“飞”来一个瓶子,砸到大姨的下眼皮,造成大姨的眼睛看不到东西了。从出事到现在两个多月的时间,姜大姨一共住了两次院,做了一次手术,最终医院给出的诊断结果是姜大姨鼻骨骨折、右眼球挫伤、右眼视网膜脱落。姜大姨现在非常痛苦,两个多月家人一共花了三万多块钱,今后还需要多少治疗费仍是未知数。
“医生说不打包票,只能保眼球不保视力,要是不做手术,以后我的眼球就会慢慢萎缩,眼睛就睁不开了。当时是一个辣椒酱瓶子砸的我的眼睛,眼睛接着就出血了用手都捂不住,我就喊人,从楼上下来两个人带我去了附属医院,我在门诊住了一天半,那个人给我付了一天半的钱。那个时间工友都到外面去吃午饭了,现场没有目击者,出事之后我家里报了警,可到底是谁扔的瓶子,到现在都不知道”。姜大姨告诉记者。
事发后,姜大姨所在的工地派了两名工人到医院陪护姜大姨,可是这两个人现在也找不到了,“我弟弟到了医院看到我这个样很心疼,就和那两个人发生了争执,那个人就报警了,后来就找不到人了,我也没在工地见过这两个人,只听说是临沂的”,姜大姨告诉记者。
姜大姨是在工地受的伤,家人觉得应该属于工伤。记者找到工地负责人李经理,他表示,关于这个情况他们已经和公安局沟通了,姜大姨这个情况并不属于工伤,因为事发是中午下班时间而且不在工地内部,和工地没有直接关系,扔瓶子的当事人现在已经回家了,不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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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的李经理说,是一个蒙阴姓姬的工人扔下了一个装辣椒酱的瓶子误伤姜大姨,可这位工人在医院陪床的时候和姜大姨的家人发生了冲突,现在也不露面了,李经理给记者提供了涉事工人的两个手机号码,记者拨通两部电话,全部停机。
李经理还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安排了施工队长前期垫付了五千块钱工资,把钱给姜大姨支付医药费了,现在这个事情是由泰安市龙泉派出所处理。
随后,记者来到泰安市龙泉派出所了解情况,但是等了一个多小时,只有一位民警答应向领导汇报这个事情,对于这件事情的性质没有做出任何解释。
记者咨询了律师,律师告诉记者,这是一个他人的侵权行为,对姜大姨造成身体伤害,扔瓶子的那个人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工地上承担的责任很少或者没有,因为姜大姨不是在工作的时候造成的伤害。侵权人如果配合,姜大姨现在可以自己委托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多少钱,双方协商就可以。如果第三方不配合,可以起诉到法院,之后再做伤残等级鉴定,然后就误工费、护理费、住院费、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甚至精神损害赔偿做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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