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安日报
2017-02-08 16:44:02
家住宁阳华丰的马小亮(化名)在2010年10月20日、11月20日分两次向同村的马某借款52000元,到了2011年2月18日,马小亮偿还对方20000元,剩余的这32000元本金及利息一直未偿还。马某多次追偿未果,便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了限期一次性支付马某借款本金、利息以及诉讼费累计47468元的协议,判决生效后马小亮却一直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马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深入调查后发现,被执行人马小亮名下无银行存款以及房产等可供执行的财产,已外出躲避债务下落不明,其名下有一辆鲁J牌照小型客车虽被查封,但不知去向,案件执行陷入了困境。对此,承办法官也一筹莫展、束手无策。
春节期间,为尽可能办结这起让当事人和承办法官都非常头疼的案件,华丰法庭的法官在春节前特意电话提醒申请人密切关注过年期间被执行人的行踪,并要求其一旦发现马小亮返乡及其车辆下落立即电话告知法庭,办案法官在春节期间也保持着24小时电话畅通。但被执行人像似跟申请执行人和法庭玩起了“躲猫猫”,从腊月23日到年后都始终未露踪影。
近日的一天中午,办案法官突然接到马某电话,获悉被执行人马小亮已开车回村,正在其母亲家待客。办案法官立即意识到这是一个稍纵即失的办案良机,不立即行动很可能会贻误战机,但同时又考虑到被执行人春节在家待客,家中亲戚朋友肯定有很多人,特别是在相聚大量饮酒之后,局面往往很难控制,极易引发暴力抗法事件。
为了早日实现申请人的债权,办案法官面对困难并没有退缩,随即制定了强制扣押该车的详细方案,并组织相关人员办理相关扣押手续。当天15时许,在法警大队全力配合下,共组织法官和全副武装司法警察等9人赶往马小亮母亲家中。办案法官发现车辆正停在院中,当时屋内10多人正在喝酒吃饭,办案法官依法出示证件说明来意,核实了被执行人马小亮的身份后,劝说马小亮离开聚餐房间单独谈话,经过耐心劝说,马小亮最终同意配合办案人员扣车,让家人交出车钥匙,并清点、拿走车上个人物品。
就在清点物品过程中,马小亮的部分家人对办案人员试图阻止,在办案人员劝说和司法警察的强制防控下,最终没有出现严重妨碍执行的情形,最终将马小亮所驾驶的车辆顺利扣押至法院,为这起案件的下一步执行做好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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