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3-17 09:42:03
齐鲁网泰安3月17日讯(肥城台 娄红)近日,肥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杨海峰、李滨带领辅警史超越、徐斌在辖区泰临路与白云山北街执勤时,查获“焦某某”驾驶一辆冀D号牌的三轮汽车存在安全设施不全的违法行为,民警当即开具了简易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时,落笔两划“コ”随后写出一个“焦”字,虽然字写的不快,却让民警起了疑心。
民警又拿起“焦某某”出示的驾驶证仔细辨认,并未发现任何伪造痕迹,照片上也打印着与驾驶证号相同的号码,塑封也没有出现脱胶的情况,但细心的民警并未放过这一丝怀疑,随即对当事人进行了简单的询问,当核实出生日期时,当事人回答一时的卡顿和面部细微的表情加深了民警心中的怀疑,肯定有问题!民警立即联系中队通过公安交通管理平台查询,结果驾驶证信息甚至证芯编号都一致,民警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坚持将当事人带到中队执法服务站核对人口信息,通过认真的比对核实,人口信息上的照片与驾驶证上的照片果然不是一个人。
在充分的证据事实面前,当事人“张某某”交代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如实交代了自己使用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这一事实,并详细说明了为了使驾驶证真实可信,还把自己的照片上打印了与证件相同的证号,换在了捡来的驾驶证上,并重新塑封起来这一细节。
目前,案件已移交肥城市公安局桃花源派出所,当事人张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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