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8-14 15:43:08
齐鲁网泰安8月14日讯(肥城台记者纪宗玉通讯员高亮)为促进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在违法建设治理行动中靠前站位、带头行动,全面履职、担当尽责,近日,肥城市纪委出台《治理违法建设工作问责暂行办法》,为全市治理违法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保障。
《暂行办法》规定了问责对象、问责方式、问责程序等,并明确了在治理违法建设行动中,存在对全市治理工作决策部署传达贯彻不及时、措施不得力,致使政令不畅、工作滞后;各责任部门单位或责任人之间相互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致使工作出现被动,甚至延误;在治理行动集中排查工作漏查漏报、隐瞒不报,致使违法建设得不到有效治理,或对自有违法建设不如实申报或隐瞒不报等十二种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肥城市将严肃追究治理违法建设工作中失职失责的单位或党组织和个人责任,严查治理违法建设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制止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情况,并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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