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山晚报
2017-11-06 15:47:11
11月1日,宁阳交警大队民警发现王某无证驾驶一辆货车。当得知车里有16万元现金时,民警一路警车护送,让王某把钱安全存进银行。后来,民警对王某进行处罚。
11月1日下午,宁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指导员郭吉强带队在蒙馆公路东疏检查站设卡检查。14时30分许,王某驾驶一辆轻型普通货车行驶到检查区域。民警对其检查时发现王某没有携带驾驶证,在副驾驶座上,一个破损的纸包中露出一沓沓成捆的人民币。
经进一步核实得知,王某携带16万元现金驾驶车辆从汶上孟庄到宁阳东疏银行办理业务。由于其没有办理过机动车驾驶证,此举系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为确保王某的安全,民警用警车将其送到东疏泰安银行,并陪同办理存款业务。
目前,王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已被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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