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山晚报
2017-11-13 15:38:11
一男子王某一年前因为吃饭不给钱被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站前派出所行政拘留10天。一年后,这个王某故伎重演,再次被站前派出所行政拘留。
12日上午8点,王某走进泰山火车站附近一家餐馆,他熟练的点了西红柿炒鸡蛋、鸡肉米饭、啤酒。酒足饭饱后,王某趁餐馆工作人员照顾其他客人,没有付款就想走人,刚走出大门就被工作人员发现。在周围市民的帮助下,餐馆工作人员将其控制。随后,被接到报警赶来的站前派出所民警带走。
在派出所,民警看到该男子有些面熟,经过网络信息查询,发现该男子在去年7月因吃霸王餐被行政拘留过10日,一年后他故伎重演。目前王某已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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