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山网
2017-11-15 10:56:11
用屡教不改一词来形容王某,再恰当不过了。一年前他因为吃饭不给钱被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站前派出所行政拘留10天。一年后,王某故伎重施,再次被站前派出所行政拘留。
11月12日上午8时许,男子王某走进泰山火车站附近一家餐馆,点了西红柿炒鸡蛋、鸡肉米饭、啤酒等,王某酒足饭饱后,趁餐馆工作人员招呼其他客人时没有付款就想走人,刚走出门便被工作人员发现,在周围群众的帮助下,餐馆工作人员将其控制。随后,王某被赶来的站前派出所民警带回派出所。
在派出所,民警看到该男子有些面熟,经过系统查询,发现该男子在去年7月因吃霸王餐被行政拘留过10日,可悲的是,一年后他故伎重演,将再一次被行政拘留5日。
通讯员 华君 张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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