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12-04 14:33:12
齐鲁网泰安12月4日讯(通讯员 彭云)泰安市国土资源局泰山区分局发扬民主、接受监督、积极推行阳光政务各项工作,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和程序研究讨论决定,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尤其是人事任免、重要决策、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问题,全部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研究确定,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有效促进了“三重一大”制度在分局贯彻落实。
具体工作中,凡涉及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重大行政处罚等事项全部列入集体会审范围。对于重要项目安排,一律通过局党组会研究讨论、民主决策。具体实施按照依法公开、阳光规范的程序进行,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工程项目均严格按招投标方式进行。土地出让全部通过网上交易。对于分局有任免权的人事调整,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基本通过公开职位、个人申报、资格审查、竞岗演说、民主测评、纪检监督、对外公示、任前廉政谈话、党组研究确定的程序进行(前期对程景丽等3名中层干部进行了调整任命),建立了公开、公平、公正的用人机制,对4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向市局推荐提拔重用,实现了能者上,庸者下,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充分调动了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
对于大额资金使用。均由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对资金来源、使用方式及去向都有详细说明。建立并严格执行《分局财务管理规定》,大项物资采购均交政府采购中心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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