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山晚报
2018-01-15 16:22:01
近日,泰安高速交警泰山大队在泰安南收费站对一辆黑色奥迪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车上坐着一名儿童,而驾驶室内的女驾驶员却迟迟拿不出驾驶证,还声称自己忘记带了。
民警立即将其带至警务室进行了进一步的询问。驾驶员最后道出了实情。原来,该驾驶员没有驾驶证,又因着急带着孩子外出,便驾车载孩子出来,没想到的被高速交警抓了个正着。
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让其叫来有驾驶资格的驾驶员将车开走。最后,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进行了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无独有偶。民警在当日检查中,在对一辆奥迪车进行检查时,车上驾驶员也是一名女性,在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的时候,驾驶员经过多番狡辩也是没有拿出驾驶证。后经身份信息比对,民警发现,公安平台内并没有该驾驶员的驾驶证信息。
面对民警的再三询问,驾驶员承认自己没有驾驶证,因为同行的朋友喝酒了,便由自己驾车,原以为可以蒙混过关,最终还是没有逃过高速交警的检查。
最后,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并教育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一名合格的交通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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