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山晚报
2018-02-12 11:20:02
近日,泰安交警支队城西大队在辖区开展全市集中统一行动。大队民警在老汽车站转盘北侧对过往车辆进行盘查时,发现在龙潭路由北向南的一辆黑色小轿车形迹可疑。经查,该车驾驶员因多项交通违法上路,其驾驶证被一次性扣39分。
当民警与驾驶员对话时,发现其脸颊通红,还能闻到满嘴酒气。当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该车驾驶员一副不紧不慢样子,并闪烁其词,与民警磨蹭了好一会儿才把证件交予民警。
随后,民警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23毫克/100毫升,涉嫌酒后驾驶。当登陆公安交通综合应用平台进行查询时,民警发现该男子提供的驾驶证档案编号信息与身份证号信息均与当事人明显不符,而且当事人只有一个具有驾驶二轮摩托车资质的E证。
经过进一步核实,该驾驶员所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是伪造变造的。不仅如此,该车涉嫌逾期未审验,且驾驶员有犯罪前科。由于饮酒后驾驶、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驾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机动车逾期未审验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该驾驶员张某将面临驾驶证扣39分、罚款4200元、拘留十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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