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华泰山网
2018-03-31 15:17:03
3月28日下午,“潜水”了两个月的宁某某走进了宁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的大门,因涉嫌伪造大客车号牌,宁某某被宁阳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2000元的处罚。该案还得从1月24日说起。
相距30公里的两地出现“孪生”大客车
1月24日,宁阳县交通局稽查部门到交警大队通报案情:称有群众举报,有两辆车牌号同为津AF26**号的“孪生”大型客车在宁阳出现,其中一辆在磁窑开发区,另一辆在宁阳县城。在磁窑开发区的这一辆大客车涉嫌非法营运和套牌。当日下午,交警大队三中队与交通部门联合查缉,民警在磁窑开发区查获了套牌的大客车。
经检查,民警发现,该车没粘贴交强险标志,且驾驶员出示的行驶证上的车辆识别代号和车上的车辆识别代号不一致,该车涉嫌套牌,民警依法将该车扣留。
车型一样 车牌系伪造
驾驶员声称自己只是负责开车,对于车牌情况并不明情。民警多次联系车主宁某某,宁某某一直不露面。
经过民警多次做工作,3月28日,车主宁某某终于来到三中队接受处理。经调查,宁某某称自己在宁阳和磁窑分别有承接的运送工人,觉得一辆车在宁阳和磁窑来回跑,费用高。为了省事,他就在济南买了一辆已经注销的与津AF26**车号大型客车一模一样的车辆,然后自己花钱伪造了同样的机动车号牌挂在磁窑的这辆车上接送工人。经过改装,两辆车一模一样,一辆真车在宁阳,一辆悬挂假牌的在磁窑。让他没想到的是,伪装车刚跑了几天,就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车主宁某某进行了教育,指出使用注销车辆和假牌车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其假牌车辆必须交由回收公司报废拆解。
宁某某对自己占小便宜吃大亏行为后悔不已,表示一定接受教训,遵守交通法规,执行完拘留后立即将车辆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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