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安广播电视台
2018-04-11 15:29:04
坏的东西可以引出好的结果,只要你吸取教训,便能从中得益。但是偏偏有些驾驶员就是不吸取教训,总是重蹈覆辙。
4月9日,泰安高速交警泰山大队民警在泰安南收费站查获一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原来该驾驶员的驾驶证早在2012年就因醉酒驾驶被吊销,按照规定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后,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该驾驶员又再次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该驾驶员不知悔改,视法律为儿戏,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该驾驶员将面临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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