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山晚报
2019-02-27 16:44:02
弟弟一时“手痒”没忍住,无证驾驶上高速,看到高速交警慌忙和堂哥换座,结果兄弟俩双双被泰安高速交警岱宁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2月22日上午,泰安高速交警岱宁大队民警在泰肥收费站例行检查,一辆泰安牌照轿车在准备进入收费站时发现高速交警,驾驶员和旁边的人迅速交换位置,这一切早已被执勤民警注意到。民警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出示了驾驶证和行驶证。在民警让副驾驶出示驾驶证时,副驾驶男子表示没有驾驶证,民警询问男子没有驾驶证为何要开车时,男子矢口否认,于是民警将其带到警务室。
在执勤民警通过监控回放时,男子终于承认了换位事实,男子称其是东平人,没有驾驶证,另一名男子是他的堂哥,有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泰安高速交警在此提醒,驾驶机动车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按照规定的准驾车型驾驶车辆。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8-8883222,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8-6991577,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