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晚报
2019-04-10 09:49:04
公与私,在男子刘某眼里是没有区别的。近日,因家中安装电灯没有电线,刘某不是到商店去买,而是到自己打过工的工地“拿”了一些电线。刘某因涉嫌盗窃,被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站前派出所民警抓获。
4月8日下午4点左右,在站前派出所辖区内一工地的安保人员发现,早已经辞职不干的原工地电工刘某又出现在工地上,且行为十分可疑。安保人员怀疑刘某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就向站前派出所报了警。
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到达现场,并对现场进行了布控。不一会,刘某从工地内出来,当他发现工地门口有民警时,扭头就跑,被现场民警当场抓获。民警从刘某身上搜查出三捆电线,价值600多元。
在站前派出所,刘某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据刘某交代,他家中安装电灯需要电线,他想自己曾经在某工地打过工,熟悉那里的情况,就想着到工地“拿”一点用。
目前,刘某因涉嫌盗窃,被行政拘留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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