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安警方
2019-04-11 09:17:04
扫墓放鞭炮?这是什么 " 操作 "?
这么做不但违反了《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也极易引发火灾隐患。小编提醒您,在禁燃禁放区,烟花爆竹千万放不得!
4 月 6 日,警方在日常巡逻时发现张某财(男,70 岁)在高新区某公墓扫墓时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警方依法对张某财处以罚款 200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对其进行了教育训诫。
警方提醒: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是一项全年性、长期性的工作,请市民朋友自觉遵守《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警方对违法行为从严抓、零容忍,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家中剩余的烟花爆竹,可拿到社区烟花爆竹置换点,置换生活用品,希望大家以实际行动参与到禁放工作中来,共同守护好我们的家园。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8-8883222,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8-6991577,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