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山晚报
2019-04-17 09:25:04
2019年4月11日22时30分许,市公安局在开展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攻坚行动中,执勤民警在济临路羊流段发现一辆号码为鲁J7F6**白色别克轿车多次出现在检查点,尾随执勤警车,形迹可疑。
别克轿车这一反常行为引起民警注意,民警随后依法对别克轿车驾驶员进行了问询。经查,驾驶员张某(男)是泰安市高新区化马湾人,今年46岁。民警了解情况时张某满嘴酒气,于是民警立即对其进行了酒精检测,张某检测数值为76mg/100ml,属酒后驾驶。随后,在检查张某手机时,民警发现张某的微信群里不断有人发语音询问警方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行动动向。民警发现,该群有40余人,由货车老板和货车司机组成,张某在微信群里负责通风报信,报告警方查处时间、行动路线、执法车辆位置等情况,引导车辆逃避检查。交警对张某进行酒驾处理并将其移交至羊流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
在羊流派出所,张某如实供述了4月11日晚,其驾驶轿车沿济临路羊流路段对警方执法车辆进行盯梢,然后在微信群里通知货车司机躲开警方检查的违法事实。
目前,张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公安机关处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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