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晚报
2020-01-17 14:52:01
临近春节,年夜饭也进入预订高峰,网络平台上很多商户已经在店铺名称里加入关键词“年夜饭预订”,在商户介绍中也开始推广年夜饭,然而,消费者需要注意的是年夜饭预订花样多“套路”也不少,比如虚假宣传、只有套餐、定金不退,由此引发的消费投诉正在升温。
马上要到春节了,消费者陈先生一个多月前就已经在一家中高端品牌中餐馆订好大年三十的年夜饭,定制年夜饭是陈先生一家人连续八年来春节的必选项目。不过,陈先生说,虽然在餐厅吃年夜饭比较省心,但今年很多大餐厅推出的“按人数套餐制”让他很不爽。另外,餐厅要求食客必须签订餐合同,看起来非常正规,实际却让消费者感到不公平。
据了解,早在2014年11月,商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颁布《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但最近两年,年夜饭却兴起了“新套路”——国家不允许设置最低消费,就改成“套餐制”,例如只提供280元一位、380元一位、580元一位的套餐,或者干脆设置一桌数千元的套餐,不能单点。随机在美食点评App上搜索可以发现,很多接受预定年夜饭的餐厅都要求消费者按人数购买定额套餐。比如,某家餐厅规定6个人必须购买2188元的套餐,12个人必须购买4188元的套餐,还要多加10%的服务费。还有的餐厅也按照人数规定了套餐价格。工作人员表示,在除夕当天消费,只能预订套餐,并且需要在预订时就缴纳全款。
还有很多餐厅会在消费者预订年夜饭时收取一笔定金,且声明定金不退。但由于预订年夜饭大都要提前一段时间,消费者很可能会临时改变行程,如果不退定金,消费者就只能吃“哑巴亏”。因此提醒消费者在与餐厅签订书面合同时,应注明预付款项是“定金”还是“订金”。
“定金”与“订金”看似相同其背后的含义和法律责任却不同,“定金”有担保的作用,且不能超过总价款的20%。如果商家违约,会承担向消费者支付双倍“定金”的违约责任;如果消费者违约,商家就不会返还“定金”。而“订金”具有预付款性质,但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无论商家或者消费者违约,可按照双方事先的约定去执行。消费者在付款前一定要参考行程安排,谨慎选择。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泰城市民,预订年夜饭或在外就餐,应选择卫生健康部门评定的卫生安全等级B级以上餐饮企业。最好对餐饮场所实地考察,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消费细节,对菜品名称和实际内容要做到心中有数。在合同中应注明预付款项是“定金”还是“订金”。保留购物凭证,确保维权有据。消费者一定要索要并妥善保存消费发票、定(订)金单据等凭证,这是发生消费纠纷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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