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壹点
2020-05-08 14:36:05
5日是五一假期的最后一天,宁阳公安局交警大队已经连续执勤4天,当天一早,事故大案中队接到110报案,一老人在报警电话中称,其弟弟刘某昨天晚上出门散步,之后一直未回家。早上4点多钟,家人在村南公路沟里发现其已死亡,头上有血。
交通事故?刑事案件?
接警人员无法从报警人的报案内容上做出准确判断这是刑事案件,还是交通事故。于是,在指令刑警队出警的同时,指令交警大队出警。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商积显,立即通知并带领事故大案中队民警和辅警快速到达出事地点。出事地点位于鹤罡路伏山镇某村路口以西250米处。鹤罡路东西走向,在鹤罡路南侧的排水沟中,有一老年男性头西脚东躺在排水沟内,人已经死亡,死者正是刘某,经检查,死者的头部确有一处外伤。
到底是刑事案件还是交通事故呢?由于昨天夜里下了一场雨,事故路段一夜内又经过了许多车辆和行人,一般人很难在路面上发现什么有价值的痕迹物证。但这却难不倒有丰富办案经验的民警。在死者以西的鹤罡路道路南侧边沿处,民警发现了两只布鞋,鞋底标有“0538”字样,经过询问死者家属,确认这是死者生前所穿的布鞋。
民警在死者及其布鞋之间的道路上,展开仔细勘查。在排除了死者家人对现场造成的扰乱痕迹后,商积显发现了一块新鲜的车辆灯光玻璃碎片,扩大范围后,又在附近发现了数块车辆灯光玻璃碎片以及一块用于车辆大灯内部反光的镀铬塑料碎片。
由此,民警确定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同时,民警根据肇事逃逸车辆遗留在现场的痕迹物证,确定肇事逃逸车辆的右前部一定有损坏。
多维度分析 为肇事车“画像”
证据充分、案情清晰明了的案件,循规蹈矩就能破案,但案发地一没监控、二没目击证人、三是证据太少,能否找到肇事车?考验办案民警硬功夫的时候到了。
确定肇事车型、还原事故经过是破案的基础工作,民警通过现场周边刹车痕迹、摩擦痕迹、轮胎印等确定,肇事车辆是一辆小型汽车,至此,鲜明的交通事故发生过程已经在办案民警的脑海中生成:5月4日晚饭后,死者像往常一样,从家中出来散步。当死者沿鹤罡公路由西向东步行至事故地点时,被一辆由西向东行至此处、准备与对面来车会车的车辆碰撞,将死者撞入道路南侧的排水沟中,肇事逃逸驾驶人本能地踩了一脚刹车后,便向东逃逸。
缩小时间范围 嫌疑车辆出现
在明确了交通事故发生的过程后,确定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就成了破案的关键。
现场撤除后,民警跟随死者家人来到其家中,询问了死者昨天从家中外出散步的大致时间和通常的行走方向。经过民警实地模拟,发现从死者家中到事故地点,大约一公里的路程,老年人正常行走大约用时12分钟左右,同时,民警在死者散步所必经的道路上,发现一处可用的民用监控。
草草吃过午饭后,民警立即进入工作状态,查看道路卡口及民用监控信息, 分析5月4日晚上7时至8时之间的过车信息,留意异常过往车辆以及车辆右前部位有损坏的车辆。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长时间的仔细筛查,民警终于在伏山某卡口照片中发现了一辆车号为鲁J**3*0的微型货车,于5月4日19时40分由西向东经过卡口,其车辆右前部有明显的损坏痕迹。于是,民警立即通过天网查看最近两天的过车信息,发现该车5月4日19时40分之前经过某卡口时,其车辆右侧相同部位还完好无损。
该车有重大嫌疑!事不宜迟,民警立即与该车车主姚某取得了联系,迅速找到了嫌疑车和嫌疑人姚某。简单询问车主姚某后,姚某“一脸委屈”地说,自己也是在5月5日早上开车时才发现车辆右前部损坏了,怎么损坏的自己也不知道,但承认昨天一天都是自己开的这辆车。
民警拿出早上在事故现场提取到的肇事车辆现场遗留物,与嫌疑车辆右前大灯损坏部位进行比对,发现与嫌疑车右侧大灯部位严丝合缝!民警立即把驾驶人带回办公室询问,同时,又立即找到了乘车人桑某,带回询问。在办案场所,民警仔细检查了嫌疑车辆,又发现了嫌疑车上的几处痕迹,均与死者相关受伤部位对应。
至此,案件得以侦破。虽然此时已是夜里10点多钟,办案民警身体劳累,但是民警的心情却是无比轻松。目前,该案正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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