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晚报
2020-05-15 11:12:05
5月11日,泰山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泰安市泰山区岳秀超市分装销售的商品使用伪造商品条码案。
案件名称为泰安市泰山区岳秀超市分装销售的商品使用伪造商品条码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泰山市监罚字〔2020〕0119号,行政相对人名称为泰安市泰山区岳秀超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370902MA3JW29P16,经营者刘红。
泰安市泰山区岳秀超市分装销售的商品使用伪造的商品条码,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行政处罚,依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1.责令改正;2.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是主动履行,15日内将罚款全部交清。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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