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晚报
2020-05-15 11:13:05
5月11日,泰山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泰安市康福阳光贝贝商贸有限公司贝乐分公司虚假宣传案。
案件名称为泰安市康福阳光贝贝商贸有限公司贝乐分公司虚假宣传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泰山市监罚字〔 2020 〕 0125 号,行政相对人名称为泰安市康福阳光贝贝商贸有限公司贝乐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902MA3EUX535B,法定代表人宋荣荣。
泰安市康福阳光贝贝商贸有限公司贝乐分公司销售的迪辅乐安赛乐益生菌、迪辅乐安双歧益生菌、迪辅乐安比诺益生菌、迪辅乐安比宝益生菌的宣传卡片上宣传功效,且不能提供其出处,是虚假宣传行为。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1.责令改正;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是自动履行,2020年4月23日结案。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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