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山晚报
2021-01-28 16:13:01
1月26日8时40分许,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东大队民警在东岳大街与虎山路交会处,查获一辆车牌为“电D·****8”的电动汽车。经查,该车驾驶员涉嫌伪造机动车号牌,将面临罚款1000元及拘留15日的处罚。
民警介绍,经核实,该电动汽车车牌号是不存在的虚假车牌,属于非法机动车号牌。驾驶员称,因其购买的这一辆电动汽车不符合挂牌标准,所以无法通过正规渠道挂牌。
民警经系统查询发现,车辆驾驶员也没有驾驶机动车所需的驾驶证,理应不允许驾驶机动车出行,其行为属于无证驾驶。民警依法扣留了电动汽车,收缴其伪造号牌,并对车主给予罚款1000元及拘留15日的处罚。
民警告诉记者,他们以前也查到过类似的伪造车牌,也是“电”字开头。对于这类型的伪造机动车号牌,一经发现,民警将立刻进行查处扣留,并给予驾驶员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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