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安日报
2023-04-13 08:58:04
“哈哈哈,交警真调皮”“虽然能跟警察合影,但是我也要戴头盔”“好人性化”“不错,光罚钱没有这样印象深刻”……4月11日,泰安交警在网络上发布了一则“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处罚‘套餐’任你选”的视频,广大网友在评论区留下一片“欢乐”。
视频中,骑行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的驾驶员被查后,可通过与交警合照发朋友圈集赞、抄写交通法律法规、提供交通志愿服务等3项处罚“套餐”中的任意一项免除20元罚款。据了解,这种“花式”处罚,是市交警支队城西大队为严查骑行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行为而推出的常态化举措。
“拍照发朋友圈集赞就是驾驶员跟我们交警合影,把合照发到朋友圈,同时配上一段深刻认识到错误的文字,然后集赞一定数量;抄写交通法规就是现场学习交通法律法规,并抄写在我们提供的本子上,形成学习笔记,一般是15分钟抄写一页纸的内容;提供交通志愿服务就是穿上红马甲、手拿小旗,在路口执勤,劝导制止非机动车逆行、越线停车、闯红灯、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时间一般15分钟左右。”城西交警孙志强介绍。
对于这种“花式”处罚方式,市民谢女士表示“觉得挺好”。“我觉得这比罚款好多了。处罚不是目的,让大家意识到骑电动车佩戴头盔的重要性、让交通安全入脑入心这才是最终目标。”谢女士说,“这样的处罚形式让人印象更加深刻,宣传交通安全知识的同时还能通过个人带动大家。”
孙强表示,仅4月10日9时30分至11时30分,交警在迎胜点位查处的骑行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行为达91起。“头盔是‘保命神器’。骑乘电动自行车正确佩戴头盔,可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最大限度保护头部。”孙强说,“因此,大家一定要戴好头盔,提高自我防护能力,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庭、对社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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