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山晚报
2017-02-08 09:54:02
针对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去年8月1日起,泰安交警按照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正式依法进行处罚。春节过后,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有所增加,为增强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识,确保辖区道路安全有序畅通,4日起,泰安交警在市区范围内集中开展行人、非机动车、代步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7日上午,在岱宗大街与普照寺路路口,交警城东大队开展了针对非机动车行车秩序的整治。记者在该路口观察发现,在整治过程中,仍有不少非机动车和行人违反交通规则。10时许,一名女子骑电动车沿岱宗大街自东向西行驶,在岱宗大街与普照寺路交会路口因闯红灯被交警拦下。“我今天有急事,才闯了个红灯,平时我都不闯红灯的。”被交警拦下后该女子辩称。记者注意到,春节过后,违法出行的非机动车不在少数,被交警拦下要求处罚时也都找各种理由企图逃避。7日,仅在一个半小时内,该路口就开出50余张针对非机动车的罚单,其中主要违法行为是闯红灯和逆行。
“行人及非机动车交通违法问题是历来交通秩序管理中的一个难点,其治理难度大,且易出现反复。”交警城东大队民警李凯说,去年8月1日起,交警针对非机动车和行人违法开展了多次集中治理行动,效果明显,但春节过后,许多市民的文明依法出行意识又有所减弱,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有所抬头,甚至有市民认为交警针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处罚是一时兴起,于是泰安交警于节后立即开展了集中治理非机动车和行人违法行动。对于非机动车和行人违法的处罚,绝大多数市民表示赞成,“很多非机动车驾驶员存在侥幸心理,越线、闯红灯是家常便饭,但这种行为会影响到行人和车辆的正常通行,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和行人,都应该遵守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
李凯说,这次非机动车和行人违法整治主要是针对非机动车驾驶人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以及随意横穿马路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非机动车逆向行驶、未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主要违法行为均处以20元罚款的处罚。”李凯说,对于非机动车和行人违法的治理并不是一时兴起,而是一种常态的治理,市民出行要注意遵规守法,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被罚事小,确保个人和他人生命安全才是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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