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山晚报
2017-12-06 10:12:12
12月5日,为最大限度的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新泰法院在执行(2017)鲁0982执2287号等22件案件中,被执行人赵军、杨丽丽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下落不明,新泰法院已对被执行人赵军、杨丽丽作出拘留决定,并将被执行人赵军、杨丽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新泰法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凡向新泰法院举报被执行人赵军、杨丽丽下落并能使本院对赵军、杨丽丽实施拘留的,给予2000元现金奖励。新泰法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举报电话:0538-7258110,0538-7258856,18553881283
被执行人赵军,男,1967年7月18日出生,汉族,住新泰市青云街道办事处颐和花苑4号楼102室,身份证号码:3709821967****7695。
被执行人杨丽丽,女,1978年3月27日生,汉族,住新泰市青云街道办事处颐和花苑4号楼102室,身份证号码:3709821978****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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