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1-26 09:37:01
齐鲁网泰安1月26日讯(新泰台朱丽萍)近年来,新泰市创新推行法治政府建设党政一体推动机制,实现党政法制机构一体设置、党政规范性文件一体审查和党政法律顾问一体负责,这在全省县级层面尚属首次。
从2016年起,新泰市政府法制办开始承担起市委法制机构职责,负责市委工作部门、直属单位和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以及承担市委重大决策的法律顾问等四项职能。这是新泰市在探索建设法治政府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并成为全省首个在党委推行法律政策审查机制的县级市。
早在2015年,新泰市就将内设一级行政机构的政府法制局调整为在市政府办公室加挂牌子的市政府法制办,成为相对独立的一级行政单位。2016年,又将市法制办行政编制扩充到12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在其法制机构配备了2名以上法律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专职工作人员,确保了法制工作正常开展。
法制工作能取得如此成效得益于党委、政府的一体推动。
近年来,新泰市在政府重大决策程序层面凸显了一大亮点:对违反法律政策的文件一律否决,对存在问题的文件,一律进行修改,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文件,不得报请领导审签,不得印发。这就意味着政府决策事项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的决定,除了经过民意调查、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等程序外,又加了法律审查一道关。
在实现政府文件法律审查全覆盖的基础上,伴随市政府法制办职责的调整,新泰市开启了党委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一体审查新机制,实行党委和政府规范性文件由同一机构、统一标准进行法律政策审查,避免了党政政策文件不统一、不同步现象的发生。
从2014年起,新泰市就在全省率先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了法律顾问机构库和专家库,选择了8名专家律师作为市政府的法律顾问;2016年,在实行了两年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基础上,选聘了15名专家、律师作为市委、市政府的法律顾问;如今,又积极探索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在市法制办设立了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办公室,从全市范围内遴选了3名公职律师,实现了法律顾问由社会律师到公职律师的转变,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党政法律顾问制度的升级换挡,为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截至目前,新泰市共审查政府各类文件516件,其中否决29件,进行重大修改68件,与2016年相比,行政诉讼案件胜诉率大幅度提高,信访率大幅度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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