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山晚报
2018-03-08 10:31:03
3月7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即日起,全市开展道路沿线户外广告设施清理专项整治活动。
清理整治范围为在市区主次干道、高速道路、国道、省道及县乡道路沿线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清理整治内容为未经许可或超出许可时限、范围设置的各类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虽经许可但妨碍交通影响交通安全,遮挡交通标志、标牌和电子监控、测速设备的户外广告设施。道路两侧影响或者有存在有交通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
上述清理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设施产权单位或所有人应于2018年4月5日前自行清理、拆除。逾期不自行清理、拆除的,将依法予以拆除。清理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或寻衅滋事,违者将依法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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