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山晚报
2018-05-21 15:31:05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安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到2025年,将通过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等途径,对现有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
网络配图
《方案》明确了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时间表”。到2025年年底,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部完成搬迁改造。其中,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2018年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年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业2020年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
今年6月15日前,各县(市、区)将确定本地区城镇人口密集区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列出搬迁改造企业名单,汇总后报市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告。9月15日前,在对化工园区重新认定的基础上,制定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9月16日至2025年11月30日前,分步分类、扎实有序推进搬迁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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