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5-22 15:25:05
齐鲁网泰安5月22日讯 载客汽车,包含9座以下的小客车,如果带物品,必须要放在后备箱或者行李架。我们生活中也经常会把一些物品放在车厢内,就拿过节时大家购买礼品,往往后备箱放不下了,就放在车厢内,大家习以为常。个别驾驶员贪图方便,把轿车变成“货车”,殊不知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就是较大的安全隐患。
5月19日,泰安高速交警岱宁大队宁阳中队民警例行检查时,从宁阳东收费站驶出来一辆银色的临沂牌照的江淮越野车,民警检查发现,该车内、后备厢装满了包括发电机等物资,具有很大的安全隐患。民警随即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车辆载运质量增大,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安全性也大大降低,极大地增加了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民警依法对这种客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货的行为,罚款200元,责令其转运货物。驾驶员也深刻认识到错误,表示一定遵守法律法规,不再违规载货。
泰安高速交警提醒,私家车拉货不仅是违法行为,也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货物增加了汽车的负担,在驾驶过程中很容易造成事故的出现,特别对于载货还超载的司机尤其要注意。货车在设计上,货物和驾驶室有隔板,但是客运车辆并没有。那么在刹车过程,客货混装的情况下,乘客被货物砸伤的可能性非常大,而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在驾驶员急刹车的时候,后排的货物可能会砸伤司机,或者影响驾驶员接下来的驾驶操作,往往出现不可知的严重后果。
闪电新闻记者 王迅 泰安 通讯员 王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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