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5-29 16:58:05
齐鲁网泰安5月29日讯 记者今日从泰安高速交警获悉,针对近期酒驾醉驾肇事交通事故多发,且入夏后群众消暑纳凉、聚餐娱乐活动增多,特别是即将到来的世界杯足球赛期间球迷饮酒观赛、庆祝活动密集,夜间酒后驾驶违法风险突出等情况。5月25日至7月15日期间周末夜间,泰安高速交警将在全市高速公路集中开展酒驾醉驾毒驾周末夜查统一行动。
此次统一行动检查重点为“3+N”整治,即酒驾、醉驾、毒驾3项重点违法行为和涉牌涉证、超限、超载、违停、倒车等机动车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此次行动,将加强路检路查,严管严查严治酒驾醉驾毒驾等突出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大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延伸阅读: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2000元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涉毒后驾驶机动车的: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闪电新闻记者 王迅 通讯员 王磊 泰安报道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8-8883222,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8-6991577,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