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7-05 10:16:07
齐鲁网泰安7月5日讯 记者今日从泰安高速交警支队了解到,为加强京沪高速公路莱芜至临沂(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施工期间道路通行安全管理,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等规定,莱芜市公安局、泰安市公安局、临沂市公安局决定自2018年7月10日起,对京沪高速公路莱芜至临沂(鲁苏界)段通行车辆实施限速限行交通管制措施。
一、限速限行路段为G2京沪高速公路莱芜枢纽至临沂(鲁苏界)主线收费站(途经莱芜市、泰安市、临沂市境内,桩号K477+442.25—K710+180)。
二、双向主线限速限行
G2京沪高速公路莱芜枢纽至新泰枢纽(桩号K477+ 442.25—K534+895)段:小型车辆限速80km/h,大型车辆限速70 km/h;
G2京沪高速公路新泰枢纽至临沂(鲁苏界)主线收费站(桩号K534+895—K710+180)段:小型车辆限速100km/h,大型车辆限速80 km/h。
2. 危险物品运输车、车辆运输车、不可解体物品超限运输车禁止通行。
3. 限速限行时间自2018年7月10日0时至2019年4月30日24时。
三、为服务区运送油气的车辆,经目的地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书面批准后,按规定时间由就近收费站驶入及驶离高速公路。
四、因施工需要,临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另行发布相关通告或信息。
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违反限速限行规定的驾驶人及相关运输企业实施处罚。
六、运输企业根据限速限行规定,妥善调整运输计划和路线。
闪电新闻记者 王迅 通讯员 王磊 泰安报道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8-8883222,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8-6991577,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