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山晚报
2018-09-17 09:27:09
15日,泰安市物价局发出通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市物价局决定召开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听证会,听证人、听证会参加人已按规定程序确定。
听证会时间2018年9月29日上午9时,会期半天。地点在东岳山庄(泰山区环山东路2号)听证要点:
(一)配气价格。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实施意见》,拟定配气价格为每立方米0.80元。
(二)上下游价格联动办法。当上游调整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时,启动联动机制,直接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联动办法调整价格。联动调整周期不少于一年,在联动周期内城市门站价格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8%。
(三)理顺销售价格。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理顺居民用天然气城市门站价格的通知》,我市门站价格在原门站价格基础上每立方米上调0.26元。销售价格在原每立方米2.50元的基础上顺加0.26元。理顺后的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在第一阶梯顺加0.26元的基础上,各阶梯价格仍按1:1.2:1.5的比例确定。
对使用天然气采暖居民用户,第一阶梯年用气量800立方米(含)以下,执行每立方米2.76元;第二阶梯年用气量在8001200立方米(含)执行3.00元;第三阶梯年用气量在1200立方米以上的,执行3.75元。(注:此部分内容是2018年9月14日《泰安日报》公告的内容,应更正为“对使用天然气采暖居民用户,第一阶梯年用气量800立方米(含)以下,执行每立方米2.76元;第二阶梯年用气量在8001200立方米(含)执行3.31元;第三阶梯年用气量在1200立方米以上的,执行4.14元。”)
听证会与会人员
(一)听证人(3人)
王胜一 泰安市物价局 副局长
张吉峰 泰安市物价局 副局长
王丰德 泰安市物价局 副调研员
(二)参加人(19人)
王 乐 男 泰山区岱庙街道办事处
田 明 男 泰安市民政局
朱 楠 女 泰安市泰山区儒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刘 军 男 泰安市总工会
安 艳 女 泰安市平安交通设施服务有限公司
许士琴 女 泰安临沃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孙美利 女 泰山区房屋开发公司
李兴泉 男 山东建筑大学
李妙斐 女 自由职业
宋 超 男 泰安腾达文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张 静 女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
张树臣 男 泰安市消费者协会
陈世峰 男 泰山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周洪波 男 泰安鲁商地产有限公司
周长森 男 泰安泰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徐宗民 男 泰安市政府法制办
郭莉萍 女 泰安市税务局泰山分局
鹿 璐 女 泰安鹿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景小莉 女 泰安市财政局
(三)旁听人(2人)
焦和岱 男 退休职工
张继强 男 泰安市体彩中心
《泰安日报》等媒体记者以及各县市区物价局、天然气经营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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