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9-26 16:45:09
齐鲁网泰安9月26日讯 眼下正是秋收时节,很多村民都忙着收庄稼。9月24日15时左右,泰安高速交警新泰大队民警刘延林在S31泰新高速巡逻时,发现一位村民一手拿着农具、一手提着篮子正沿高速公路行走,刘延林立即停车示警,向村民讲解了关于行人上高速的危害及法律规定,劝其下高速从安全的道路回家。
泰安高速交警提示,在封闭的高速公路上,车辆的行驶速度很快。特别对于大型客货车来说,驾驶室本来就高,且没有“前面会有人”的这种心理准备。对驾驶员来说,行走在高速公路上的行人目标较小,发现率很低。同时,大型客车经过时会形成负压,如果行人离得太近,有可能会直接被卷进车轮。
高速交警支队民警告诉记者,一辆载重30吨、时速为60至80公里的货车,在发现前方有行人后,紧急制动时间至少需2秒,距离最少35米,这还是白天的情况,夜晚时间和距离要求更长。一旦行人突然出现在高速公路上,车辆规避难度也很大。由于大货车在行驶中会有正常颠簸,所以即使在不慎撞倒行人甚至碾压过之后,也不容易意识到,“可能还以为只是压了路上的废弃轮胎之类”。
“行人冒险违法上高速公路,对自己和他人都是极大的不负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对于行人违法横穿高速公路与机动车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因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禁止性规定,如机动车驾驶员属于正常驾驶无超速等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一般会认定由行人一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民警告诉记者。
闪电新闻记者 王迅 泰安报道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8-8883222,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8-6991577,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