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2-24 16:18:12
齐鲁网泰安12月24日讯 12月23日凌晨,泰安高速交警支队泰山大队民警在泰安东收费站开展严打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有大松树“走”出了收费站,仔细一看,竟然还是7棵!
经执勤民警查看,原来是七辆大货车载着7棵大松树,而树冠的一半都在车子外面,遮住了大货车尾部,看不到尾灯和反光标志,有的松树枝叶还遮挡了大货车的后视镜,给大货车驾驶员和后方车辆驾驶员埋下了严重的安全行车隐患。据驾驶员介绍,这些松树是来自辽宁,运往泰安,既没有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批,也把安全忘在了脑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4条第1款规定,机动车载货长度不得超出车厢。民警依法对其作出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希望大货车驾驶员能从中吸取教训,因为安全不容忽视,生命只有一次。
泰安高速交警在此提醒广大货车驾驶员,树木虽然是不可拆卸的货物,但货车如果不符合运载标准长度,将禁止上高速,必须使用合适的货车进行装载。严重超长货物若要上高速,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运输许可,并在货物后部做好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后方来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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