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晚报
2019-03-18 14:43:03
2019年4月15日起,电动车新国标开始实行。按照新的国家标准,被视为非机动车的电动两轮车必须有脚踏骑行功能,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公斤,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
根据去年泰安多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全市电动车综合治理的通告》(简称《通告》)有关内容,4月15日起,凡是不符合电动车新国标且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两轮车一律不准在泰安市生产、销售。
记者走访发现,城区内大部分电动车销售门店都已知晓电动车的新国家标准,但部分门店对于泰安市4月15日之后禁售超标电动车的情况却不大了解。同时,记者还发现电动车市场里存在新国标电动车的价格比近似性能的非国标电动车价格高出几百元的情况。
新国标电动车上市
“非标”车依然是销售主力
“现在还是小踏板最好卖,其次是国标车,电摩的销量一直都是那样。”在泰安一家电动车门店里,销售员如此介绍近月的销售情况。
得知记者要买中老年人驾驶的代步电动车,店员直接推荐了一辆使用48伏20安电池的“轻酷滑板车(即小型踏板电动车)”。
据她介绍,因为新国标对电动车的限制,传统电动车在续航和动力方面的性能优势得以显现出来。从续航里程上看,新国标规定电动车的整车质量不能超过55公斤,为了不超重,大部分新国标电动车都采用了48伏12安的电池,而传统小踏板电动车在这方面就没有顾虑,使用48伏20安大电池的车辆不在少数,两相对比,采用20安电池的电动车平均能多跑10到20公里。又比如新国标电动车为了符合最高25公里一小时的限速规定,都安上了限速装置,这在传统非国标电动车上就没有。性能方面占优,价格又不贵,购买传统非标车就显得很有“性价比”。
“新国标的小车虽然越卖越好,但依然很多顾客青睐以前的电动车,目前店里也是以非国标车为主。”店员
电动车新规4月15日施行
部分店家称非标车仍会继续销售
根据去年泰安多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全市电动车综合治理的通告》有关内容,4月15日起,凡是不符合电动车新国标且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两轮车一律不准在泰安市生产、销售。
在齐鲁晚报泰安融媒记者走访的7家电动车门店中,有2家表示已经基本淘汰不符合新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以后也不会销售。有些表示“还不知道会怎样”,也有些商家表示4月15日之后非国标电动车还将继续销售。
“以后也会卖,但到时候顾客买起来就会麻烦很多。”一位电动车卖家向记者介绍着4月15日前买车的好处,她表示,4月15日前,购买任何样式的两轮电动车都没有限制,而4月15日之后,只有购买符合新国家标准的电动车才没有限制,其他电动车虽然也会卖,但购买起来可能多一些“麻烦”。以电摩为例,该卖家拿出一张表格向记者展示。
店家认为,4月15日之后购买新国标的电摩比现在购买“传统电摩”会多承担换代加价、驾照、购置税和保险等费用上千元,还需要面对可能的交通违规处罚风险。
记者又问该店家是否4月15日前购买的非国标电摩就不需上牌办证,该店家表示不能确定,具体要看是否会有新政策。
两车性能接近
新国标电动车却要贵几百元
齐鲁晚报泰安融媒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电动车市场普遍存在新国标电动车比近似性能的非标电动车贵很多的情况。以常见的48伏12安电动车为例,非标车的售价一般在1600元至2300元,而新国标车的售价却普遍高于2000元,卖到2700元左右的也很多。它们有的性能用料有所差异,所以价格差异很大,但也有的干脆就是同款式加一组传动系统,差价却也能在几百元以上。
银泰中心附近的一位店家表示,他店里新上的电动自行车都是厂家根据新规生产的,包括充电孔、脚踏、电子锁、电池位置等都与原来外观近似的电动踏板车有差别,价格也差别很大,要贵500元以上。但记者追问后店家却表示,虽然设计上不大相同,但近似外观的两辆车的电机与电池等核心部件其实是一样的。
在另一家店里,两辆紧挨着的电动车外观极度相似,但却分别是店家介绍中的新国标车与传统电动车,价格差了近400元。记者问:“除了脚踏功能两者还有什么区别吗?”店员表示:“还多了电子锁。”
记者发现,虽然所有店家都强调新国标车是厂家新生产的,但很多款式在设计上却存在一些问题。有些与老款高度接近的新国标车只是在原版位置上加了脚踏功能,受制于老款的设计缺陷,这些新国标车的脚踏往往过于靠后,链条也很短,实际骑行体验不佳,日常使用存在一定难度。
对于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普遍价格偏高的问题,店家的回答集中在以下几点,一是新生产的电动车很多都有国家强制认证,生产成本因此提高,二是新国标电动车的脚踏传动装置安装麻烦,增加了人工成本。实际购买中,新国标电动车普遍比性能、用料接近却不带脚踏的电动车贵300元以上。
电动车新规将要施行
山东方案正在起草
在新国标施行后,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该如何处理呢?按照国家工信部要求,《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开始实施后,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妥善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据悉,泰安市目前还未出台实施方案,山东省的低速电动车道路通行秩序整治工作方案也还在起草阶段,在《方案》出台前,市民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可以继续使用,《方案》出台后,要根据相关要求使用。
关于电动车新规范实施后非标准电动车的售卖问题,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4月15日之后,泰安市内的相关经销商只允许销售国家强制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和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认可的机动车。
齐鲁晚报 齐鲁壹点 记者 谢玉强 见习记者 路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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