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5-14 16:32:05
齐鲁网泰安5月14日讯 “高速公路,行人勿入”这是一条安全常识。但随着天气转暖,行人误入高速公路事件时有发生:上高速路拾荒、穿越高速路、户外驴友高速路上搭车等违法行为增多,这既对自身生命安全造成危险,也为过往车辆为之躲避而埋下事故隐患。
近日,泰安高速交警新泰大队民警巡逻至泰新高速新泰方向43公里处(新泰西收费站附近12公里)时,发现超车道上躺着一个人,身边时不时有车辆呼啸而过,情况十分危险。民警立即停车警示,走近一看,一名老汉在呼呼大睡,身上充满酒气。民警叫醒老汉并告诫,高速公路车多车快,行人进入十分危险。一旦有车辆躲避不及,后果不堪设想!随后,民警将老汉带离高速公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对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可处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闪电新闻记者 王迅 通讯员 王磊 泰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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