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7-05 14:42:07
齐鲁网泰安7月5日讯 6月30日19时许,泰安环山路以北泰山区泰前办事处王家庄村一处果园内发生火灾。
火灾发生后,泰安警方连夜展开侦查工作,7月5日警方发布公告称,最终查明是一名29岁的女子王某于6月30日19时许在王家庄村果园地內滞留,期间在此处吸烟,并将未熄灭的烟头丢入草丛中引发火灾,过火面积60余平方米,王某对其过失引发火灾的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警方依法给予王某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近期泰安地区持续干旱少雨,林下草灌干枯,火险隐患较高,请广大群众提高防火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严禁将火种带入林区,严禁在林区内吸烟、使用明火的规定。
闪电新闻记者 王迅 泰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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