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2019-12-09 0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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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泰安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20日
就剩最后的十几天啦
还没缴费的
抓紧看一下各县市区的具体安排
泰山区
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泰山区税务局
泰安市泰山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缴纳2020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公告
一、缴费标准及待遇
1、2020年,泰安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仍设有两个档次:一档240元/年;二档350元/年。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按一档标准缴费,享受二档医保待遇。泰安市户籍居民,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参保缴费(驻泰大、中、小学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参保缴费)。未在它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泰安市户籍居民及其子女,可参加泰山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我区居民相同标准,办理居住证(有申办回执即可)后在居住地参保缴费。在集中缴费期缴纳次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自次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经泰山区民政部门核定的特困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经泰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定的无工作单位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经泰山区残联认定的重度(二级及以上,以下同)残疾人;经泰山区扶贫办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医保按以下标准享受参保缴费补助:
(1)无工作单位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按照最高档全额予以补助,个人不缴费;
(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当年度特困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重度残疾人,选择一档标准(240元)的,全额予以补助,个人不缴费;选择二档标准(350元)的,按70%予以补助,个人缴纳105元。驻泰山区大中专院校的困难学生,按上述享受缴费补助;
3、缴费档次与住院报销相挂钩。一档:在定点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一级和二级定点医院、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每次起付线分别为200元、600元、10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85%(基本药物为90%)、70%、55%;二档:每次起付线分别为200元、400元、8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85%(基本药物为90%)、75%、65%。一个医疗年度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费用最高限额为20万元;
4、居民大病保险。对居民一个医疗年度发生的住院(含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经居民医疗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0000元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险再给予补偿。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比例为60%;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比例为65%;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30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比例为70%;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部分,支付比例为75%,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最高限额为40万元。
5、参保缴费居民按规定还享受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生育保险(不能与职工生育保险重复享受)及意外伤害相应待遇。
二、缴费时间和方式
1、在校(含幼儿园)学生的参保缴费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20日,由学生所在学校按照全员参保的原则代收代缴;
2、其他居民(含未入学的未成年居民)的参保缴费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20日。外出务工人员参保缴费期可延长至2020年2月底。
3、正常续费缴费渠道:
(1)城乡居民自行缴费
税务机关提供的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手机APP)。
合作银行提供的网点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服务。我区合作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泰安银行、农商银行、邮储银行。
各街道镇、村居(便民服务中心)以及自助终端(税务自助机、农金通)。
(2)城乡居民集中缴费
由委托单位代为收取,统一汇总后集中缴纳,也称虚拟户缴费。虚拟户主要包括各街道镇、村居、学校(幼儿园)等。
(3)其它情况缴费渠道:困难人员享受减免补助缴费、新参保首次缴费、人员调动后缴费、补缴费用以及其它需要进行相应业务办理后方能缴费的,需要到社区、村办理。
4、逾期缴费,会影响居民享受医保待遇。
咨询电话:
泰山区税务局8227382 5366321
区医保局8629561 8338732
岱庙街道人社所8289890
财源街道人社所6990972
泰前街道人社所6210332
上高街道人社所 6121608
徐家楼街道人社所 5366122
省庄镇人社所 8544705
邱家店镇人社所 8661303
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泰山区税务局
泰安市泰山区医疗保障局
岱岳区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明白纸
1、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是什么?
答:岱岳区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含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非本市户籍学生)。
2、外地户籍如何参加泰安市居民医疗保险?
答:已取得泰安市居住证,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居民;随父母(至少一方取得泰安市居住证)居住的非本市户籍的未成年人可随父母参加泰安市居民医疗保险。
持居住证参保的非本市户籍居民,须在取得居住证当年集中缴费期(非集中缴费期不予受理)缴纳次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自次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2020年居民医疗缴费标准是多少?
2020年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设两个档次:一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40,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按照一档缴费,享受二档医保待遇。
4、新生儿如何办理居民医疗保险?
答:新生儿参保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及户口簿(非本市户籍的还需提供父母一方泰安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参保缴费。出生之日六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六个月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按新参保办理。
5、缴费期是什么时间?
答: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20日为下一年度集中参保缴费期,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参保缴费期延长至次年2月底。缴费档次一经确定,年度内不予变更。
6、居民医疗保险如何补缴?
答:(1)鼓励居民按时连续参保缴费,2015年以来符合参保条件未及时参保或中断缴费的,可选择按二档(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按一档)全额补缴2015年以来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含财政补助部分),自补缴之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也可以选择不补缴历年欠费直接参保,等待期满后享受待遇。选择不补缴历年欠费参保,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只缴纳个人缴费部分,自缴费年度的1月1日起计算等待期;错过集中缴费期的,须缴纳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之和(外出务工人员在次年2月底前缴费的,只缴纳个人缴费部分),自缴费之日起计算等待期。2015年以来符合参保条件未及时参保或中断缴费的年限,每一年计算30天等待期。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已经计算过等待期的欠费年限在以后年度不再算作欠费年限,不重复计算等待期。
7、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方式 (任选其一)
(1)税务大厅缴纳
缴费人自2019年9月1日起,携身份证(可代缴)、银行卡到岱岳区政务大厅2楼税务局城乡居民征收窗口缴纳,由税务人员现场开票进行征收。
(2)电子税务局缴纳
缴费人可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进行自然人注册--登录--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社保费补缴。缴纳方式为微信、支付宝、网银及协议缴费。(电子税务局可为本人缴费,也可为他人缴费)
(3)微信缴纳
缴费人可关注"山东税务"公众号,通过微信端进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以及城乡居民社保费补缴业务。(微信端可为本人缴费,也可为他人缴费)
(4)手机银行APP缴纳
缴费人可通过农商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泰安银行手机银行APP进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日常申报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缴可通过农商银行手机银行APP进行缴纳。
(5)银行柜面缴纳
缴费人可通过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泰安银行柜面进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纳。
(6)农金通缴纳
缴费人可携带身份证(可为他人代缴)、银行卡或现金到村镇指定缴费点通过农商行农金通设备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7)二维码缴纳
银行为每个乡镇生成一个二维码,村民可通过扫描二维码将应缴费款存入村镇账户,通过虚拟户申报,为缴费人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注: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档次延用2019年档次,若缴费人想缴纳其他档次,需先到医保局修改缴费档次,由医保局自动传递到税务部门,再选择缴纳方式进行缴纳。例如:张三的缴费档次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成年居民一档-240元",若想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成年居民二档-350元",则需先到医保局更改缴费档次。
新泰市
国家税务总局新泰市税务局 新泰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知
尊敬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人:
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德政工程,可以有效缓解 "因病致贫、因病致困"的问题,让广大群众共享经济发展成果。按照上级有关部署,我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开始集中征缴,为做好集中征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缴费对象
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含在校学生及托幼机构)。
已取得新泰市居住证,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可参加新泰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我市居民相同标准缴费。持居住证参保的非本市户籍居民,须在取得居住证当年集中缴费期(非集中缴费期不予受理)缴纳次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自次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随父母(至少一方取得新泰市居住证)居住的非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可按规定参加新泰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参保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20年度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19年9月1日至12月20日。
三、参保缴费标准
2020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设定两个档次:一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40元,二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未成年人(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校学生按照一档标准缴费,享受二档医保待遇。
四、参保缴费方式
(一)村(居)、学校代收
村(居)民、在校学生中正常续费的人员,可由所在村(居)、学校代收。
(二)自主缴费
1. 微信小程序缴费。用微信扫描二维码进行缴费;
2.微信公众号缴费。关注微信公众号"山东税务",进行实名注册缴费,也可以给其他缴费人代缴;
3.银行缴费。包括农商银行各"农金通"网点、邮储银行、泰安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各网点;
4.网上缴费。缴费人可以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实名注册并缴费,也可以给其他缴费人代缴;
5.税务服务大厅缴费。各税务分局大厅、新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税务窗口可缴费;
6.自助缴费。在新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一楼设有自助缴费终端,提供24小时自助缴费服务。
五、特别提示
1.正常续费的,可自由选择缴费方式;
2.新参保、修改档次、补缴2019年及以前年度的缴费,办理流程为:先去当地医保部门新增、核定或修改档次,然后任选自主缴费方式缴费。
六、咨询电话
新泰市税务局:7262509
新泰市医保局:7250001
祝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国家税务总局新泰市税务局
新泰市医疗保障局
肥城市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明白纸
尊敬的全市广大城乡居民:
你们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缴费开始了!
一、缴费时间。
2019年10月20日—12月20日为集中参保缴费期。外出务工人员可适当延长至2020年2月29日(出生之日6个月内新生儿除外)。
二、缴费标准。
2020年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仍设定两个档次:一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40元,二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未成年人(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校学生按照一档标准缴费,享受二档缴费医保待遇。居民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和医疗保障需求,任选缴费档次,并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缴费方式。
一是原村组、社区利用农金通缴费渠道缴纳;二是在校学生(含幼儿园)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缴纳;三是到居住地就近的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商银行、泰安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柜台缴纳。四是微信搜索关注"山东税务"或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注册后缴纳。
祝广大居民朋友们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咨询服务电话:
税务局:3300270 3300503 3300506
医保局:3283689 3225069 3225096
宁阳县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明白纸
尊敬的广大城乡居民:
宁阳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为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2月20日,外出务工人员延长至2020年2月底。缴费分两档,一档每人240元/年,二档每人350元/年。系统默认去年缴费档次。缴费人可以选择以下渠道就近缴纳:
1.各村居民,可以通过所在村或者临近村"农金通"代办员,使用农商行"农金通"设备缴纳,实现足不出村就近缴费;
2.县城和各乡镇驻地居民除通过"农金通"代办员缴费外,还可以到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政银行、泰安银行就近网点进行柜台办理缴费;
3.网上缴费。缴费人还可通过山东省税务局网站首页进入,登陆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实现网上自助缴费。也可通过农商行手机银行进行缴费;
4.微信小程序缴费。微信搜一搜"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或扫码二维码进入登录界面,输入手机号和验证码即可登录缴费。同时可用"增加"按钮,为家人缴费;
5.前台窗口。宁阳县行政服务大厅一楼北区社会保险费"税务征收"窗口,各税务分局(所)社会保险费"税务征收"服务点,办理社会保险费征缴相关事宜;
6.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和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等困难人员,个人不用缴费;
7.乡镇(街道)、村(居)给予集体补助的居民缴费,由村(居)民委员会通过虚拟户批量缴费。
注意事项: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和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等困难人员由财政按一档缴费标准代缴,不要自行缴费。
2. 征收系统显示城乡居民上年缴纳的档次,如需变更档次,应在缴费前先到县行政服务大厅北区医保窗口或乡镇便民服务大厅人社窗口变更。
3.缴费人完成缴费后,档次不得变更。
东平县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明白纸
一、缴费时间
2019年9月1日起,城乡居民开始集中缴纳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用,12月20日完成缴费工作。
二、缴费标准
2020年居民个人缴费仍设两个档次:一档每人每年240元,二档每人每年350元。未成年人(指截至缴费当年12月31日不满18周岁的人员)、在校学生按照一档标准缴费,享受二档医保待遇。居民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和医疗保障需求,选择高档次缴费,享受高比例的医保待遇。
三、缴费方式
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一)社区村组代收。农村驻地居民、在校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幼儿等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由其户籍所在乡镇社区村组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原则代收代缴,县城辖区居民以户籍挂靠部门为单位代收代缴。对于能够实现自主缴费人员,原则上告知缴费渠道,自助缴费为主;
(二)银行代收。缴费人明确缴费范围、标准、金额。目前可以办理缴费的银行有中国银行 、工商银行 、农业银行 、建设银行 、邮储银行 、农商银行 、泰安银行;
(三)税务前台缴费。缴费人持缴费人身份证直接到办税服务厅,通过税务前台进行缴费。税务前台目前支持POS机缴费(银行卡)、现金缴费、协议缴费等三种缴费方式;
(四)网上自主缴费。登录电子税务局、移动办税平台和微信办税平台,选择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缴费,也可下载安装移动办税平台手机应用或者通过"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的"微信办税"模块,进行缴费。
四、参保缴费相关政策规定
(一)首次参保或中断缴费居民。鼓励居民按时连续参保缴费。2015年居民医保制度实施以来符合参保条件正常参保缴费的,可正常享受居民医保待遇。2015年以来符合参保条件未及时参保或中断缴费的,可选择按二档(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按一档)全额补缴2015年以来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含财政补助部分),自补缴之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也可以选择不补缴历年欠费直接参保,等待期满后享受待遇。
选择不补缴历年欠费参保,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只缴纳个人缴费部分,自缴费年度的1月1日起计算等待期;错过集中缴费期的,须缴纳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之和(外出务工人员在次年2月底前缴费的,只缴纳个人缴费部分),自缴费之日起计算等待期,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欠费年限每增加一年相应增加等待期30天,已经计算过等待期的欠费年限在以后年度不再算作欠费年限,不重复计算等待期。
(二)非本县户籍居民。已取得东平县居住证,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县户籍居民,可参加东平县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我县居民相同标准缴费,各级财政按照当地参保居民同样的标准给予补助。随父母(至少一方取得东平县居住证)居住的非本县户籍的未成年子女可随父母参加东平县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居住证参保的外地户籍居民,须在取得居住证当年集中缴费期缴纳次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自次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特殊人群。集中缴费期内,五保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抚恤定补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居民医保范围,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按人均240元标准资助,享受一档医保待遇;如选择二档缴费,个人须补足二档标准差额部分110元,享受二档医保待遇。以上五类人员首次参保或中断缴费的,参保时只补缴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自补缴之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对60周岁(1959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老年居民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按照人均100元标准资助,个人自愿选择缴纳140元(或250元),相应享受一档(或二档)医保待遇。
(四)新生儿。新生儿出生之日六个月内办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六个月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按新参保自出生年度起补缴,并按新参保人员补缴办法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五)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出国打工及留学回国、刑满释放、从外地户籍迁入等人员。符合我县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当年参加我县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须提供相关证件,经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合格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不需补缴在校、服兵役、服刑、户籍在外地等期间的医疗保险费;符合参保条件,当年未参保的,视为中断缴费。
咨询电话:
2092955 2098827(东平县税务局)
2839767 2820816(东平县医疗保障局)
高新区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明白纸
一、居民基本医疗的参保范围是什么?
答:泰安高新区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含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非本市户籍学生)。
二、外地户籍如何参加泰安市居民医疗保险?
答:已取得泰安市居住证,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居民;随父母(至少一方取得 泰安市居住证)居住的非本市户籍的未成年人可随父母参加泰安市居民医疗保险。
持居住证参保的非本市户籍居民,须在取得居住证当年集中缴费期(非集中缴费期不予受理)缴纳次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自次年 1 月 1 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2020 年居民医疗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2020 年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设两个档次:一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 240元,二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 350 元;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按照一档缴费,享受二档医保待遇。
四、新生儿如何办理居民医疗保险?
答:新生儿参保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非本市户籍的还需提供父母一方泰安市居住证)、 母亲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参保缴费。出生之日六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六个月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按新参保自出生年度起补缴,并按新 参保人员补缴办法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五、每年的缴费期是什么时间?
答:每年的 9 月 1 日至 12 月 20 日为下一年度集中参保缴费期,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参保缴费期延长至次年2月底。缴费档次一经确定,年度内不予变更。
六、居民医疗保险如何补缴?
答:(1)鼓励居民按时连续参保缴费,2015 年以来符合参保条件未及时参保或中断缴费的,可选择按二档(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按一档)全额补缴 2015 年以来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含财政补助部分),自补缴之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可以选择不补缴历年欠费直接参保,等待期满后享受待遇。选择不补缴历年欠费参保, 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只缴纳个人缴费部分,自缴费年度的 1 月 1 日起计算等待期;错过集中缴 费期的,须缴纳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之和(外出务工人员在次年 2 月底前缴费的,只缴纳个人缴费部分),自缴费之日起计算等待期。2015 年以来符合参保条件未及时参保或中断缴费的年限, 每一年计算 30 天等待期。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已经计算过等待期的欠 费年限在以后年度不再算作欠费年限,不重复计算等待期。
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方式(任选其一)
1、电子税务局缴纳
缴费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 进行自然人注册-登录-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社保费补缴。缴纳方式为微信、支付宝、网银及协议缴费。 (电子税务局可为本人缴费,也可为他人缴费)
2、微信缴纳
缴费人可关注"山东税务"公众号,通过微信端进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以及城乡居民社保费补 缴业务。(微信端可为本人缴费,也可为他人缴费)
3、手机银行 APP 缴纳
缴费人可以通过农商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泰安银行手机银行 APP 进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日常申报缴纳。
4、银行柜面缴纳
缴费人可通过农商银行、邮储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泰安银行柜面进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纳。
5、农金通缴纳
缴费人可携带身份证(可为他人代缴)、银行卡或现金到村镇指定缴费点通过农商行农金通设备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6、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一楼税务局杜保窗口缴纳
缴费人需携带身份证、银行卡或者现金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一楼税务局社保征收窗口缴纳。可以为他人代缴,但需携带代缴人的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注:2020 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档次延用 2019 年档次,若缴费人想缴纳 其他档次,需先到各镇街医保办修改缴费档次,由医保系统自动传递到税务系 统.再选择缴纳方式进行缴纳。例如:张三的缴费档次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费—成年居民一档-240 元",若想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成年居 民二档-350 元",则需先到各镇街医保办更改缴费档次。
医保局 人事劳动局咨询电话:8935657
高新区税务局社保窗口
咨询电话:8937716、8937725
医保窗口咨询电话:8935657
各镇街医保经办机构电话
龙泉社会事务管理中心:8938071
北集坡:8913668
房村:8061727
良 庄:8011516
徂徕:8651082
化马湾:8642481
天宝:18769801763、5365557
泰山景区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明白纸
为全面做好2020年度泰山景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保范围
户籍在泰山景区(黄前镇、下港镇、大津口乡及村街管理中心所辖村居)内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在景区辖区居住取得居住证的区外户籍人员集中缴费期内也可在景区参保缴费。
二、缴费标准
1、2020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设两个档次:一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40元,二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按照一档标准缴费,享受二档医保报销待遇。
2、景区认定的精准扶贫人员(享受政策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度残疾人(二级及以上),无工作单位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众由财政按一档标准资助参保,选择一档缴费的,个人不用缴费;选择二档缴费的,个人只需缴纳差额110元。以上困难群众在景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才可享受相关待遇,在区外缴费或参加社保人员不在享受相关待遇范围内。
3、超过集中缴费期参保的,个人须全额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含财政补助标准部分(2020年财政补助标准550元)】。缴费档次一经确定,年度内不可变更。错过集中缴费期缴费的,每中断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须等待30日享受待遇。
三、缴费时间
1、2019年10月1日至12月20日为集中缴费期。
2、新生儿出生六个月内凭出生证明或户口本办理参保登记,超期的须个人承担财政补助标准部分。
四、缴费方式
今年起,缴费方式有重大变化,缴费环节由税务部门负责。正常续费切缴费档次不变人员可按税务部门要求,通过村委代收、银行柜台、农金通(农商行村级代办员)、微信等方式缴费;新参保、缴费档次变更(含未成年人一档转为在校学生一档或成年人一档,以及一二档变更)的人员需先到乡镇人社所办理档次变更或参保登记后,再按税务要求方式缴费。
困难群体选择二档缴费需要补差的,不再通过税务部门征缴,由乡镇、村委统一组织征缴。
税务部门缴费咨询电话:6208757
医保部门业务咨询(举报)电话:
景区医保处 5369093
大津口乡 5367937
黄前镇 8622627
下港镇 8632087
再次提醒大家
在集中征缴期内按时办理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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