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山警方
2020-02-10 09:33:02
时值抗击疫情关键时期,举国上下勠力同心,基层民警奋战在抗疫一线,多数群众也居家不出门为抗疫尽着自己的一份力,而有些人却忙着在禁燃区域非法燃放烟花爆竹。2月8日,两名人员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被依法查获。
据悉,2月8日(元宵节)晚上,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财源派出所、三里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分别在泰山区岱宗大街某商业楼附近、泰山区某小区单元楼草坪附近查获两起在禁燃区域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警方依据《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十七条之规定,给予违法人员刘某龙和孙某友分别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对此,警方再次提醒,禁燃禁放是一项长期工作,大家要自觉遵守禁燃、禁售烟花爆竹规定,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疫情当前,请大家积极自觉配合相关工作,为抗击疫情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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