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壹点
2020-06-19 10:45:06
6月16日,泰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一批卫生行政处罚案 件信息公示,其中泰安市绿地药业有限公司二中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被罚。
位于泰安市虎山东路二中北畜牧局东临的泰安市绿地药业有限公司二中店,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被罚款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78元,处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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