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0-06-24 15:52:06
6月23日,泰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7批次市抽不合格 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其中泰山弗尔曼酒店管理有限 公司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鸡蛋被罚。
2020年1月8日,泰安市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验报 告,抽检结果为氟苯尼考项目不合格,执法人员将报告送 达到该单位,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 。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不合格鸡蛋,经查上述不 合格批次鸡蛋已经全部用于餐饮使用完毕,无留存。执法 人员对该批次鸡蛋的进货单据等进行了证据固定。经查, 当事人共购进上述批次鸡蛋90公斤,货值金额864元。
当事人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鸡蛋,违反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 项的规定。鉴于该单位履行了进货查验的义务,在我局调 查取证期间态度端正,积极配合调查,如实提供涉案产品 的来源,对涉案鸡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况并不知情 。泰安市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 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泰安市泰山弗尔曼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不予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泰山 市监食免罚[2020]024号,目前案件已结案。
按照泰安市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泰安市泰山弗尔 曼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原因排查,该单位严格落实索 证索票制度,留存有供货商资质,入库单,进货收据等, 下一步将加强管理,配备专职人员进行查验。目前,该单 位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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