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3日讯 3月1日下午15时许,泰安市岱岳区交警大队汶口中队在三化路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在检查一辆教练车时,发现车内后排密集摆放多个绿色铁皮桶。执勤民警立即把该车引导到安全区域进行仔细检查,确认了该车内后排塞满7个20升的军绿色铁皮桶,共装有140升汽油。
“当时对他进行检查的时候,闻见车内散发出一股浓重的汽油味。据这个驾驶员说,他买的油是每升4块钱,如果是到正规的加油站去加油,应该是6块多,这样的话他能省三分之一的钱。买了之后,当他的教练车没有油的时候,往教练车上加油。”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岱岳区大队大汶口中队指导员刘萌告诉记者。
因涉嫌非法运输成品油,违法当事人李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为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3月3日上午,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岱岳区大队联合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泰安市岱岳区交通运输局召开约谈会,对涉事教练车所属的某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联合约谈。约谈中,首先通报了对公司教练车非法运输成品油的违法行为和处罚结果,结合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向泰安市茂隆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督促驾校限时完成整改,进一步加强单位职工交通安全教育,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据刘萌介绍,下一步公安部门将依法对售卖散装汽油的加油站调查核实,进行处罚。“条文有规定,售卖散装汽油,第一是要有身份证,第二是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而且即使有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信,他也不能一次买这么多。我们当地的派出所已把这个线索移交给当地辖区里的派出所了,由公安机关对这个售卖散装汽油的加油站进行进一步的处罚。”
闪电新闻记者 冯尚尚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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