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安日报
2021-06-29 09:12:06
日前,一位老人驾驶的电动车在骑行途中突发自燃,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景区大队民警恰巧碰到,民警用 2 瓶解暑饮料将电动车明火扑灭,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天上午,景区大队执勤民警巡逻至艾洼路段时,路边突然有一位老人着急地向民警挥手求助。民警介绍,"老人驾驶的电动车电瓶部位着火了。"来不及多想,民警把刚刚没喝两口的饮料浇到了电动车起火部位,一瓶饮料不够,民警接着将同伴的一瓶饮料也浇了上去。与此同时,另一名交警跑到路边商铺,打来一桶水准备灭火,恰在此时,电动车的明火也已经被扑灭了。
民警告诉记者:"老人骑行过程中,电动车先是发生了冒烟,老人没有留意到。可能是借助风势,冒烟处被吹出了明火。起火的位置正是在电瓶处,一旦火势增大,后果难以想象。幸好及时处理,才避免了一场安全事故发生。"救助结束后,老人对民警的及时援助表示了感谢。
交警提醒,夏季外出增多,一定要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做到安全出行。如果在户外遭遇电瓶起火,市民可以选择用沙土铺盖灭火,如果火势较大,请第一时间拨打火警电话。
【泰安日报社 · 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刘红川 编辑 陈奕如 审核 王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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