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华泰山网
2021-07-20 08:59:07
近日,为进一步提升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水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全市各级交警部门多措并举,大力开展佩戴安全头盔劝导活动,督促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自觉养成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同时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人员信息进行登记。7月19日,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从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人员及单位将被通报。
△民警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人员信息进行登记
7月19日,泰安市公安局部署开展文明出行劝导行动,交警部门协同市公安局有关警种、辖区派出所成立治理小组,在城区主要路口设立劝导点,向过往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细致讲解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劝导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同时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员信息进行登记。民警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驶员的姓名、电动自行车号牌、所属单位等有关信息进行登记,同时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向驾驶员讲解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危害性,让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深刻意识到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严重后果。
△民警向市民宣传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
在劝导行动中,民警还督促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让大家养成安全驾乘电动自行车、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对于单位职工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相关部门将通过暗访形式开展检查,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区、村、商贸场所、建筑工地等,就佩戴安全头盔落实不到位情况将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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