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24日讯 近日,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两则通知,以下两种情况提取公积金将简化提取要件,更加方便快捷。
关于简化终止劳动关系提取要件的通知
为进一步方便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决定简化终止劳动关系提取要件,现通知如下。
缴存职工因终止劳动关系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解除劳动合同时间满6个月凭身份证、银行卡即可办理提取。单位经办人办理离职封存时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时间,提取申请人不需再提供离职证明。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关于简化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建设银行
个人商业住房贷款要件的通知
根据《关于简化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要件的通知》(泰公积金(2021)26号)文件要求,简化了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6家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泰安银行、兴业银行)个人商业住房贷款的提取要件。目前建设银行个人商业住房贷款数据已与中心共享,为进一步方便缴存职工办理提取业务,现决定简化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建设银行个人商业住房贷款要件。
缴存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建设银行个人商业住房贷款时,凡本人提供正确贷款账号,且能够通过共享数据查询到个人贷款信息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即可办理。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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