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泰安仲裁委员会选送的《申请人某国外私人公司对被申请人国内某食品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进行涉外仲裁案》成功入选司法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今年已有7件优秀仲裁案例入选。
涉外仲裁是衡量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考量指标,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仲裁具有特色优势,涉外仲裁裁决可以在境外得到承认和执行。在申请人某国外私人公司与被申请人国内某食品公司就买卖合同纠纷提起仲裁一案,申请人通过转让协议取得对被申请人的60万美金债权,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约定解除产品买卖合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420万元(按照1:7的外汇牌价兑换60万美金),被申请人没有按照合约规定履行债权义务,申请人请求泰安仲裁委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按协议支付420万元。经仲裁庭查明,该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对其予以确认。本案属于涉外仲裁纠纷,双方当事人协商选择泰安仲裁委员会作为纠纷解决机构,体现了对泰安仲裁委员会的信任。
仲裁无小事,件件关民心。在申请人展某某对被申请人马某某房屋购买纠纷进行仲裁一案中,申请人展某某委托被申请人马某某,以被申请人马某某的名义购买了某房产一套,但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故申请人展某某向泰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申请人为该房产的实际购房人。仲裁庭经审理确认其委托购房行为合法有效。该案例典型意义在于用仲裁的方式确认借名买房中的实际购房人,用法治思维、法治方法破解房屋办证困局,固定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效保证了实际购房人权利的实现。
仲裁是市场交易链条中的融合剂。某煤矿集团公司与其独资企业福隆公司和使用其煤气的下游企业福兴公司欲建立上下游生产线链条,后福隆公司因某些原因全面停建,同时通知福兴公司停止建设施工。为处理后续,煤矿集团公司欲收购三申请人持有的福兴公司股权,各方就股权转让达成口头协议,在协议履行中产生争议,遂向泰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根据各方当事人达成的从快从简审理书面协议,启动仲裁速裁程序,依法认定股权转让口头协议合法有效。本案典型意义在于运用仲裁速裁程序,及时处置股权转让纠纷,有效盘活企业资产,多方共赢。
诚实信用原则在民商法中居特殊地位,诚信履行亦构成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申请人厦门某公司与被申请人某矿业公司技术开发合同纠纷中,仲裁庭全面分析合同履行中双方各自违约情况,公平合理地划分了双方的责任,经审理认为,双方分别存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并不成就、违约迟滞付款等情形,各自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本案典型意义在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依照诚信原则行使债权,履行债务,双方违约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此外,另外3件优秀案例从不同角度阐释了民间借贷、房地产居间服务、担保抵押等法律知识。
上述典型案例集中体现了泰安仲裁委坚持优化营商环境,践行仲裁为民的理念,也是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缩影。这些精品案例,还彰显了仲裁员深厚的业务功底和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参考价值。近年来,泰安仲裁委在为群体提供优质、高效仲裁服务的过程中,着力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提升市场主体仲裁便利度,构建仲裁案件质量体系,从审查、受理、办案、归档等各个环节规范案件管理,狠抓案件质量。同时,注重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仲裁,加强涉外仲裁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涉外仲裁服务,满足社会多元化解纠纷需求。下一步,泰安仲裁委将继续从质量和效率方面优化流程再造,树立精工匠心理念,审理优质案件,持续打造“公信如泰山”的仲裁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