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安市教育局
2024-04-09 15:27:04
4月7日,泰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向社会征集《泰安市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意见建议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办学基本规范”工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规范我市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教育部“五项管理”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我局牵头起草了《泰安市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将意见建议发送至泰安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箱:jyj_jjk01@ta.shandong.cn;
(二)通过传真发送至:0538-6991414(传真)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邮寄至泰安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望岳东路2号市政大楼A7006-1,邮编:271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
泰安市教育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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