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17日讯6月11日,泰安市泰山区市场监管局发出首张食品限制从业案处罚决定书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李某因食品安全犯罪被终身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相关活动,同时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据悉,今年2月,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检察院向泰山区市场监管局发出检察建议书,称五马农贸市场经营户李某因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于2022年12月28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七千元。截止发出建议书时,李某仍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致使社会公众利益处于受侵害状态。接到建议书后,泰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35条规定向李某作出了限制从业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其列入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目前,李某已不再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下一步,泰山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与检察机关、法院在食品安全信息共享、案件查办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形成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强大合力,共同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