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安日报
2024-10-18 10:27:10
16日,市商务局发布《泰安市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对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最高20%补贴,每辆补贴不超过500元;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每辆补贴不超过600元。
记者了解到,消费者可通过泰安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服务平台——云闪付App“本地精彩”进入“泰安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专栏(暂未上线)申领补贴,活动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额度有限,额满为止)。
消费者在泰安市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且电动自行车旧车的牌照注册地在泰安市内,可享受补贴政策。
具体补贴流程
1、领优惠券: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本地精彩”进入“泰安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专栏,进行身份实名验证,领取优惠券(三日内有效,失效后可重新申领;优惠券核销后可再次申领,无次数限制)。
2、交旧提报:在泰安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服务平台提交旧车资料(填写旧车车牌号、车架号、电池编码,上传人车合影照片等资料)。
3、支付立减:线下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领取补贴券后,在参加活动的电动自行车企业购买政策适用商品,在支付货款前,主动告知参加泰安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享受立减补贴;补贴券领取人和实际付款人必须一致。
4、购新提报:新车备案上牌后,在泰安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服务平台提交新车资料(填写新车车牌号、车架号、购机发票、商品价格等信息)。
补贴资金审核及拨付
1、支付立减、企业垫付:采取消费者支付立减的方式进行补贴,补贴资金由参加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先行垫付。
2、企业汇总上传: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负责汇总消费者补贴资金材料(消费者基本信息、发票信息等),并按要求上传至审核平台。
3、分批审核:通过初步审核及第三方审计公示后,由补贴平台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给电动自行车垫付企业,补贴申请采取分批审核方式,原则上每月审核一次。
4、退货返还:消费者在购买补贴商品后退货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应按照消费者立减后的实付金额以“原路返回”的方式进行退款。退货时,销售企业已收到补贴款的,则销售企业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所退商品的补贴款归还至政府指定资金账户。
服务咨询电话
泰安市商务局:0538-6999306
泰山区商务局:0538-8218742
岱岳区商务局:0538-8568579
新泰市商务局:0538-3322078
肥城市商务局:0538-6388007
宁阳县商务局:0538-5636175
东平县商务局:0538-2918609
高新区经发部:0538-8938521
泰山景区经发部:0538-5369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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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河新区:0538-8913820
泰安市电动车商会:0538-6290009
云闪付平台:95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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