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1-13 09:06:01
齐鲁网泰安1月13日讯(肥城台记者段衍海)日前,肥城市29家食品经营单位荣获2016年山东省“食安山东”食品流通示范单位称号,其中,大中型商场及连锁超市12家,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2家,食品供货商1家,食品经营店14家。
记者了解到,自开展“食安山东”示范创建活动以来,肥城市食药监局以品牌建设为引领,量化细化各项标准,树立示范点组织观摩学习,增强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规范管理水平,有效保障了消费者的食品安全。下一步,该局将认真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充分调动各食品经营单位参与“食安山东”创建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引导公众消费,不断推动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增强自律意识,确保全市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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